发布时间:2021-07-24 10:12 来源:成华钢丝绳制造厂
返回列表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国家标准中涉及到的矿山设备与钢丝绳有关的一些技术知识整理:
钢丝绳的检查与报废
6.4.7.1 提升钢丝绳和平衡钢丝绳使用前均应进行检验,并有经过相关责任人员签字的检验报告。
经过检验的钢丝绳贮存期不超过六个月;超过 6 个月应重新检验。
6.4.7.2 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不应用作升降人员。
6.4.7.3 摩擦提升钢丝绳
在用的首绳和尾绳应按照下列要求检查断丝和磨损情况:
——当班作业人员每日检查一次;
——提升管理部门每周组织检查一次;
——矿山管理部门每月组织检查一次;
——检查时钢丝绳速度不高于 0.3m/s。
在用的罐道钢丝绳、防撞钢丝绳每月由当班作业人员检查一次,检查人员乘坐的提升容器升
降速度不大于 0.3m/s。
首绳和圆尾绳自悬挂时起一年内至少应进行一次无损探伤检验,以后每六个月至少检验一次,
并应有检验报告。
所有检查结果均应记录存档。
6.4.7.4 缠绕式提升钢丝绳
在用的提升钢丝绳应按照下列要求检查断丝和磨损情况:
——当班作业人员每日检查一次;
——提升管理部门每周组织检查一次;
——矿山管理部门每月组织检查一次;
——检查时钢丝绳速度不大于 0.3m/s;
——钢丝绳在运行中由于卡罐或突然停车等受到猛烈拉力时,应立即停止运转并进行检查。
在用的提升钢丝绳应按下列周期进行定期检验:
——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自悬挂时起每六个月检验一次;有腐蚀气体的矿山,
三个月检验一次;
——专门升降物料用的,自悬挂时起一年内进行第一次检验,以后每六个月检验一次;
——悬挂吊盘等用的,自悬挂时起每年检验一次。
钢丝绳定期检验应采用破坏性试验和无损探伤两种方式进行,破坏性试验的检验样品由检验
单位从提升钢丝绳与提升容器连接部位截取。
钢丝绳定期检验应有检验报告。
所有检查结果均应记录存档。
6.4.7.5 钢丝绳一个捻距内的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下列数值时,应更换:
——升降人员的钢丝绳,5%;
——专为升降物料用的提升钢丝绳、平衡钢丝绳、防坠器的制动钢丝绳,10%;
——罐道钢丝绳,15%;
——倾角 30°以下的斜井提升钢丝绳,10%。
6.4.7.6 钢丝绳一个捻距内断丝数量与全部钢丝数量之比达到下列数值时,应更换:
——升降人员的钢丝绳,5%;
——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平衡钢丝绳、制动钢丝绳,10%;
——罐道钢丝绳,15%。
6.4.7.7 钢丝绳直径减小量达到下列数值时,应更换:
——提升钢丝绳或制动钢丝绳,10%;
——罐道钢丝绳,15%;
——密封钢丝绳外层钢丝厚度磨损量达到 50%。
6.4.7.8 在用的缠绕式提升钢丝绳,定期检验时安全系数小于下列数值的,应更换:
——专作升降人员用的,5.5;
——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升降人员时 5.5 或升降物料时 5.0;
——专作升降物料的,4.0;
——悬挂吊盘等用的,3.5。
6.4.7.9 多绳摩擦提升机的首绳,检验时或者使用中有一根不合格的,应全部更换。
6.4.7.10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更换钢丝绳:
——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
——钢丝绳局部伸长超过 0.5%;
——断丝数突然增加或伸长突然加快;
——钢丝绳严重锈蚀、点蚀,或外层钢丝松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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